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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下經濟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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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土地並非只是人類的家園。」
在台灣的三個城市,有三群不同的人,做了同樣的決定,回到家鄉、回到山林,用自己的雙手,為山林注入全新生命力。
住在屏東的青年唐佳豐放棄城市工作,回到海拔1000多公尺的阿禮部落,透過養蜂讓部落文化得以延續;林農二代李如玉,走過一回都市生活,最終跟父親李清亮一樣,回到台東都蘭山,開啟養菇人生;位在嘉義番路鄉的鄧同敬,則找到了志同道合的夥伴,展開培育金線連與山林共生的計畫。
報導緣起
禁伐天然林30年
使台灣的森林覆蓋率高達60.71%
比全球平均森林覆蓋率30.3%高出一倍
資料來源:林務局107年年報
維護環境的同時,卻限制了林業發展。目前國產木材供應來源及數量都不足,造成國內木頭需求高度依賴進口。隨著全球森林資源減少、環境保育意識提升,各木材生產國開始限制或禁止木材出口,未來將衝擊台灣木頭加工相關產業。
台灣的林地也因長期沒有實施疏伐等育林作業,導致原木產量下降、林地劣化。更有部分林農為維持生計,違法開墾林地種植根莖抓地力較弱的蔬果,導致土壤鬆散、水土流失,引發土石流危機。
環境保護與振興經濟,只能二選一?
並不是!兼顧生態與收入,林農們現在有更好的事業選擇──林下經濟。
林下經濟
林下經濟的好處
環境
⊙ 林木更新
⊙ 生態多樣化
⊙ 解決林地轉作和超限利用
⊙ 增加碳吸存、淨化空氣
⊙ 提升森林美學
⊙ 發展循環經濟
社會
⊙ 緩解部落與政府的衝突
⊙ 解決山林人口外流問題
經濟
⊙ 投入少、見效快
⊙ 易操作、潛力大
⊙ 改善台灣林業經營模式
⊙ 增加農民收入來源
⊙ 培植高經濟收益作物
林下經濟能夠實踐里山倡議中與自然和諧共存的理念,在 2010 年被聯合國重要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《生物多樣性公約》視為振興山村經濟、文化傳承和環境永續的重要策略。
對台灣來說,推行林下經濟促進了政府與部落的和解,深具意義。
原住民固有採集愛玉等森林作物的傳統,但先前採集被政府視為盜採,雙方經常因此發生衝突。改善相關規定後,部落及政府之間逐步建立起信任,開始共同為環境永續發展盡一份心力。
經過前期法規修改及實驗,林務局在2019年4月起開辦林下經濟計畫,
開放符合資格的林農和原住民申請,幫助申請者增加收入來源,打造綠色產業經濟模式。
為了解林下經濟在台灣的實踐過程,採訪團隊深入屏東縣霧台鄉、台東縣東河鄉、嘉義縣番路鄉,紀錄計畫第一階段開放申請林下產物:「森林蜂產品、段木香菇與木耳、臺灣金線連」的種植現況,思考林下經濟在台灣的實踐與未來。
實地走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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